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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16:47 来源: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红森大厦B6楼;邮编:247100;电话:0566-2034129;传真:0566-203412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平台主阵地作用,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涵盖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市容秩序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精细化保洁等重点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地见效。二是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的集中动态调整工作,并通过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三是持续深化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与结果公开,全年累计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事项决定11件,同步发布本市餐饮油烟治理典型案例2起,强化典型示范与警示引导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2025年度未新制定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件。二是优化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部门网站及政务公开平台内容进行核查,系统清理失效、过时或表述不准确的信息,并对行政权力运行等事项未产生新结果的情况及时作出说明,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提升部门网站规范化建设水平,优化部门网站栏目设置与内容展示,动态更新城管要闻、创建共建等栏目信息,持续增强网站信息发布的规范性、系统性和便民性。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依托微信公众号池州数字城管,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处置、执法能力建设等主题发布原创宣传稿件18篇,转载国家及省、市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类信息217条。

(五)监督保障。本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全面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制发《池州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开展信息自查,自觉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上级部门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当前我局在政民互动方面仍主要依托留言反馈、部门信箱等线上渠道开展,形式相对单一。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着力拓宽政民互动渠道,在持续优化线上反馈交办流程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双向交流活动,通过定期举办政务开放日城管服务进社区执法体验日等线下互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参与度与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