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治理各类交通乱象,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城区范围内联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查严管车辆乱停乱放行为。重点加强对城区主干道路、公共广场、商圈、学校、医院周边等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管理,严查机动车双排违停、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违停、路口违停、逆向停车等各类在禁止停车区域内违法停车行为。
二、严查严管占道经营、私设摊点等妨碍通行行为。严查商贩利用车辆占道经营、阻碍交通的行为,坚决整治沿线道路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形成的“马路市场”乱象,清理整治私设摊点、堆放杂物等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的行为,保障道路通行秩序和公共空间整洁。
三、严查严管“飙车炸街”行为。重点打击驾驶摩托车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道路上追逐竞驶、超速行驶、违规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整治通过猛踩油门、轰大排量发动机等方式制造噪音,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飙车炸街”行为。
四、严查严管机动车酒驾醉驾、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分心驾驶、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五、严查严管电动车闯红灯、逆行、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和行人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引导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六、欢迎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进行监督,积极举报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0566-2095640
市城市管理局:0566-522008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池州市公安局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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