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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问题及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的公告(试行)

来源: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2-0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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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安全运行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市民发现城市管理问题及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并提供线索,提升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有奖举报制度。

一、总则

池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问题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有奖举报适用于中心城区建成区。

(一)由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执行。

(二)市民有权对其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进行举报,并获得一定奖励。

(三)举报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干扰正常工作,将追究举报人的责任。

二、试行范围

有奖举报区域为池州市中心城区,具体范围:东至牧之路,南至青莲路,北至东流路,西至昭明大道,不包含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单位、学校、医院、市场、景区、居民小区、闲置土地等内部管理区域。(具体区域见附件1)

三、信息类型

本办法征集信息限于中心城市管理和市政基础设施,具体包括以下十一类:

(一)市容环境类,包括积存垃圾渣土、道路破损等。

(二)宣传广告类,包括违规户外广告、违规牌匾标识等。

(三)施工管理类,包括工地扬尘、工地物料乱堆放等。

(四)街面秩序类,包括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等。

(五)突发事件类,包括供水管道破裂、路面塌陷等。

(六)其他事件类,包括临街屠宰、畜力车进城等。

(七)公用设施类,包括窨井盖、雨水箅子等。

(八)道路交通设施类,包括路名牌、便道桩等。

(九)市容环境设施,包括户外广告、垃圾箱等。

(十)园林绿化设施,包括行道树、绿地附属设施等。

(十一)其他部件类,包括液化气站、文物古迹等。

四、参与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参与方式(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1.微信搜索并关注“池州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

2.进入“池州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后点击页面左下角“管城市”选择“公众服务”,进入“便民服务”页面后点击“公众上报”,描述问题情况并拍摄、上传现场照片后提交。成功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编号。

3.已完成上报的问题可在“便民服务”页面点击“案件查询-公众上报”,查询办理进度及结果。

(二)注意事项

1.上报问题时,需在“问题描述”栏描述具体所在位置和具体事件类型。(例如:百牙中路与九华山大道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口北侧存在某类型问题)并添加远景、近景两张清晰的照片,照片需充分反映该问题的具体情况。

2.为确保后续奖励成功兑付,建议是否回访选择“是”后输入本人手机号。

五、奖励方式

(一)问题认定

1.有效问题

市民举报的问题经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审核立案后,即为有效问题。

2.无效问题

一是反映的问题非本办法规定的类型,不予奖励;

二是存在谎报、虚报、伪造的,不予奖励;

三是问题描述不完整、照片不清晰、地理位置不准确的,不予奖励;

四是同一区域(路段)同一类型问题拆分多条报送的,不予重复奖励;

五是同一问题或集中路段投诉的相似问题,多途径、多人次举报的,奖励首次举报人;

六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已经立案或正在处置的问题,不予奖励;

七是其他经认定无效的问题,不予奖励。

(二)奖励办法

1.对认定为有效问题的,事件类(上述(一)至(六)类)一个问题奖励5元,部件类(上述(七)至(十一)类)一个问题奖励10元。

2.每月安排专人对有效问题上报人进行回访,确认无误后发放现金奖励。

六、附则

本办法由池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自202626日起试行。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请咨询0566-5220081(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1 城市管理问题及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区域

附件2 城市管理问题及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有奖举报操作流程



附件1城市管理问题及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区域

附件2 城市管理问题及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有奖举报操作流程

第一步:打开“池州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管城市——公众服务——公众上报;

第二步:点击“公众上报”——填写信息——上传照片;(注:1.“问题描述”部分请按道路/小区名称+具体路段/区域+显著参照物+方位距离”进行填写;2.“添加图片”部分请至少上传远景照片、近景照片各1张。)

第三步:点击“案件查询”即可查询上传问题的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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