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天堂湖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12月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池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池)城告字〔2025〕第6号},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池州市城市管理局平天湖风景区分局领取《池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池)城告字〔2025〕第6号},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池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池)城告字〔2025〕第6号}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联系人:戎元 电话: 0566-271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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