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玉玲:
本局于2025年8月28日依法对你作出《池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池)城告字〔2025〕第1-2号},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池州市城市管理局平天湖风景区分局领取《池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池)城告字〔2025〕第1-2号},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池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池)城告字〔2025〕第1-2号}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9月9日
(联系人:韦刚强 电话: 0566-271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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