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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4-1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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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城管部门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疏于监管,全市至今无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城管部门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疏于监管,全市至今无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举措

依据《池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布局工作。

四、目标任务

完成工程渣土消纳场所布局。

五、完成时限

2025年3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9月30日正式印发《池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在该规划中布局了全市工程渣土消纳场所。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629723

电子邮箱:275110375@qq.com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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